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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在他的人生中出现过。

“我记性有那么差嘛,当然记得了。好啦快走,先扶你去医务室。”

记得我,这是命运的安排嘛?

那是温媚玫第一次那么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那条路长一点再长一点。

最好阳光如初遇那天晒在我们身上,最好这条小路只有我们的背影。

少女为了爱总是盲目能做出各种傻事,那个时候她总偷偷特意绕几栋楼去到他的班级门口,幸运的话能看到他一眼。

陈柘喜欢打球,那个时候只要学校有球赛他一定,温媚玫也一定在。

在陈柘高考那天,温媚玫特意起大早,隔着学校的栅栏默默为他祝福,即使他并不知情,即使是自己的独角戏。

青春的喜欢就是炽热如骄阳,可能来自阳光下的微笑,也可能是那刻你看着我的眼睛。



陈柘如其所望,刚上大学一部剧就小小的爆火一段,名气也不再止于小小的校园。

那年,温媚玫高二,她想留下陈柘在她青春记忆里的一笔,她一点点记录着每次在人群中为他喝彩的故事。

这对温媚玫来说也代表着陈柘在她的故事里不会有后续了,她实在清楚他们的距离,之后的她对他来说也只是万千粉丝之一罢了。

温媚玫也早已把那份青春的懵懂记作是她青春的遗憾,也是他藏在她心里的秘密。

时间总是不给任何人留余地,温媚玫的高中生活也很快过去。

在她忙碌重复的高中,每次放假回家能看到陈柘的信息是她最高兴的时候,看他在这两年中飞跃,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喜欢,替他开心。

在高考那天,她起的很早,到之前她为陈柘高考祈愿的栏杆处,站在一样的地方,也为自己许下期许。

想要把青春故事写成书是来源于,温媚玫无意间看到一篇英文电影作家讲述电影故事是自己的真实经历,他觉得这样十分有纪念意义,是在“为世界留下自己的故事”。

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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