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信息表都是自己填的,,怎么能作为证据呢?
孙若这是完全不把我提出的购买记录当回事,只说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但人事主管说得也有道理,在公司群里公开谈论这种事,确实影响不好。
我作为项目经理贸然开口,更是不应该。
我不再在群里说话,而是私下加了孙若,只想弄**相。
没想到她非但没通过,还直接把我加微信的通知截图发到了工作群。
“都敏,我给主管面子才不追究!”
“你还私加我想要继续**我?”
“我为什么要给你看购买记录?
给你看了,你保存我的购买记录好方便出去继续**吗?”
“既然你说跑车是你的,拿证据出来啊?”
原本已经不再说话的工作群,再次热闹起来。
同事们纷纷应和,要求我晒出证据:“孙若不愧是贵**,面对问题脑子就是清晰。”
“就是就是,真的要好好查查都敏,正常人怎么会要别人提供购买记录?”
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糖果读物》回复书号【13657】